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第32讲:习语和固定表达的翻译(5)
日期:2012-01-1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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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格在译文中的运用 四字格词组,系指广义的概念,包括成语与非成语。一般说来,它涵意深刻,物型短小,‘生命力’旺盛、表现力强。四字格的成语,因袭定型,词序固定,不能随意拆散或组合:有些四字格并非成语,结构松散,可以根据一定的语境灵活组合。四字格在译文中运用十分广泛,只要运用得当,不但使译文大为增色、而且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一、使译文笔墨经济,以少胜多。 寥寥四字,言简意赅,在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风格的前提下,恰当采用,译文就显得凝炼、贴切,具有高度的概括力。至于科技翻译,实践证明,不但可用,而且有时非用不可,关键在于要忠实于原文。如: Scientific exploration ,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has given man the practical results of being able to shield himself from the calamities of nature and the calamities imposed by other man. 科学的探索,知识的追求,使人类获得了避免天灾人祸的实力。 二、有助于译文通顺流畅,雅俗交融。三、有助于译文生动活泼,形象鲜明。 四字格成语,许多是凭借一定的积极修辞手段而构成的,以实指虚,具体生动,形象鲜明。运用恰当,有助于再现原文的语感、情志和形象,增加译文的感染力。四、提高译文语言的整齐匀称和韵律感。绝大部四字格词组中,四个字音节清晰,富于变化,连续运用,形成对仗,琅琅上口,抑扬顿挫,起落跌宕,十分和谐、具有语音上的美感,从而提高译文语言的节奏感,如:Empty vessels make the greatest sound。满瓶不响 ,半瓶叮当。 五、使用四字格切忌盲目追求词藻华丽而超出信的范围。 任何事物一旦超出适当的限度,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四字格在译文中的运用也是如此。所谓限度系指信,不仅内容忠实,连同形式、风格也要尽可能忠实,切忌妄加更动。其次,浩如烟海的四字格在语体色彩上大有差异,有的属于陈腐冷僻、艰深古奥的书卷语,应该扬弃,有的属于程度高深的书卷语,有的具有深厚的汉语民族色彩,有的属于一般性的书卷语,还有的属于通俗的语体,运用时,均需根据上下文选择得当。此外,还要辨别其褒贬色彩,切忌混淆。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歙张。在译文中运用四字格,一个重要的关键,就在于忠实原文。吃透原文,并琢磨四字格正确含义,注意其感情色彩,运用恰当,貌神俱合,才能提高译文的质量,增加译文语言的美感和艺术感染力。

(树鉴文 见《中国翻译词典》)

英汉语言混用问题

新技术使电脑大幅度降价,电脑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信息高速公路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随着新型电子通讯的发展,地球将变成一个真正的小村庄。如果我们把这个小村庄看作一个并合地区(convergence area),那么对于产生语言的混用现象就不会觉得奇怪。根据《语言和语言学词典》,并合地区 是指一个语言集团( Speech community)和另一种相邻语言接触的地区。在这个地区中,经常性的语言接触会产生混合语言、双语现象,并发生语言演变。造成双语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有政治、军事、宗教、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原因。但就目前的英汉语言混用现象而言,主要还是由于英语在全世界普及造成的。在国际交往中唯有英语超过其他任何语言,成为最常用的工作和交际语言。据语言专家估计,到本世纪末,会使用英语的人口将超过15亿,除了美国、英国、加拿大、等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外全球将有10多亿人会熟练使用英语。据统计,全球四分之三的信件是用英文写成的,因特网上80%的电子信函是用英文写成的。由于英语在信息交流中的强大优势,近年出现了不经翻译直接吸收英文术语的现象。现在随便翻开《光明日报》的电脑周刊,常常可以看到internet,window,homepage,Web,Dos,KV300,UCDOS,等电脑术语混用在汉语当中。除了在电脑技术方面的文本中有英汉混用现象外,在其他方面也出现了英汉混用现象。吴仪部长在电视采访中就直接用英语讲APEC,而不是讲亚太经合组织,中央台广播员直接用英语讲CCTV,NBA,MTV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就连《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也已经收入卡拉OK这样英汉混用的词条。美国畅销书FIT FOR LIFE 在香港译成中文时,题目也译成英汉混用的《FIT一世》。尽管《光明日报》后来也公布了internet的标准译名为因特网,但该报文章中仍然经常直接用internet。混用语言有的是自身选择,有的是被迫的,目前这种状况应该是自身选择的结果吧。

应该承认这种直接借用英文原文的方法,有它的可取之处。第一,在信息爆炸时代,人们没有时间去逐一考虑每个术语既对等又巧妙的译名。直接用原文比较省时。第二,用原文可以避免误解。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有时不同的译者对同一个术语有不同的译法,如果不看原文就会被那些术语搞糊涂了。葛传规先生编的《英语惯用法词典》中所有的语法术语都是用英文,吕叔湘先生译的《文明与野蛮》一书中连社会群体( social groups),文化(culture)这样的术语都注上英文,足见两位先生治学之严谨。现在港、台及海外其他地区的华人所采取的译名往往与大陆有很大的差别,比如AIDS,大陆译为艾滋病,而港、台译为爱死病,有了原文就可避免误会。第三,用原文可以将在汉语中一时找不到对等译名的概念直接引进来。包容吸收其他民族的语言是对本民族语言的丰富和发展,英语本身就是各民族语言的大熔炉,它广泛地向其他语言直接借用了大量的词汇。象pai-hua(白话)、wok(锅)、wonton (馄饨)等汉语词汇都已直接进入英语。正是英语词汇的这种世界性,才使它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而且英语离开英国本土后就再也不是英国人的专利了,它和新技术一样可以被其他民族所利用,成为信息交流的载体。实际上用直接借用的方法不但丰富了本民族的语言,而且使本民族的语言更容易与其他民族的语言接轨,从而更方便各民族文化的交流。时下流行的词酷源自英语 cool,如果用意译是很难找出与之对等的词的。美国人经常举行各种各样的party, 把party译成晚会、聚会都很难与原文对等。倒不如直接借用party更好。 直接借用的词可能一开始会比较陌生,甚至难以接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接受的。用惯汉语数目字的人刚接触阿拉伯数字时一定很不习惯,可是现在汉语已经完全接受了阿拉伯数字。十几年前,有人说的士、巴士、打的等港、台词汇不中不洋,不伦不类,可是现在这些词都已收入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了。

我们过去翻译外来词汇时一般用音译,意译或音译,意译合用的方法。而且我们比较喜欢采用归化的手段,使译过来的词具有中国特色,人们一看就懂,比如院士、可口可乐、代沟等。前不久关于克隆(clone)译名的争论正是体现了这种心态。有人认为克隆没有中国特色,不能一看就懂,应改为单生,可是至今报刊、广播还是用克隆。现在又多了一种直接借用的方法,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对待英汉混用问题,使汉语逐步走向国际化。不过,我以为在使用英文词汇时应该用括号在后面注明中文意思,至少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该注明意思。特别是一些缩略语,就连懂英文的人有时也莫名其妙。作为翻译工作者对这个问题应谨慎处之,不能为了省事都用直接借用的方法。过去我们把science译作赛先生,democracy译作德先生,可以说是一时找不到确切的译名所采用的应急办法,最终还是被后来想到合适译名所代替。我们直接引进的英文词汇能否为汉语所接受,是需要时间考验的,更何况译出一个既确切又巧妙的译名,始终是译者努力的目标。

(林本椿 《谈信息时代的翻译》上海科技翻译 1998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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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词
  • democracyn. 民主,民主制,民主国家
  • socialadj. 社会的,社交的 n. 社交聚会
  • explorationn. 探险,踏勘,探测
  • shieldn. 盾,防卫物,盾状物 vt. 保护,遮蔽
  • communityn. 社区,社会,团体,共同体,公众,[生]群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