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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ngers touching the back of her neck were stronger now — the strokes bolder as though BabySuggs were gathering strength. Putting the thumbs at the nape, while the fingers pressed the sides.
Harder, harder, the fingers moved slowly around toward her windpipe, making little circles on theway. Sethe was actually more surprised than frightened to find that she was being strangled. Or soit seemed. In any case, Baby Suggs' fingers had a grip on her that would not let her breathe.
Tumbling forward from her seat on the rock, she clawed at the hands that were not there. Her feetwere thrashing by the time Denver got to her and then Beloved.
"Ma'am! Ma'am!" Denver shouted. "Ma'ammy!" and turned her mother over on her back.
The fingers left off and Sethe had to swallow huge draughts of air before she recognized herdaughter's face next to her own and Beloved's hovering above.
"You all right?"
"Somebody choked me," said Sethe.
"Who?"
Sethe rubbed her neck and struggled to a sitting position. "Grandma Baby, I reckon. I just askedher to rub my neck, like she used to and she was doing fine and then just got crazy with it, Iguess."
"She wouldn't do that to you, Ma'am. Grandma Baby? Uh uh."
"Help me up from here."
"Look." Beloved was pointing at Sethe's neck.
"What is it? What you see?" asked Sethe.
"Bruises," said Denver.
"On my neck?"
"Here," said Beloved. "Here and here, too." She reached out her hand and touched the splotches,gathering color darker than Sethe's dark throat, and her fingers were mighty cool.
"That don't help nothing," Denver said, but Beloved was leaning in, her two hands stroking thedamp skin that felt like chamois and looked like taffeta.
抚摸着她后脖子的手指这时有力些了——手法更大胆了,好像贝比·萨格斯正在积聚力气。大拇指放在后颈上,其余的手指按着两边。
重了一些,又重了一些,手指慢慢移向她的气管,一路划着小圆圈。塞丝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惊讶地发现自己正在被扼杀。至少表面上如此。不管怎么说,贝比·萨格斯的手指扼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从坐着的石头上向前摔去,抓扯着不存在的手。她正双脚乱踢,丹芙来到身边;接着宠儿也来了。
"太太!太太!"丹芙叫着。"妈妈!"她把妈妈翻过来,让她仰卧着。
手指松开了,塞丝大口大口地吞着空气,然后辨认出自己身旁女儿的脸和上面游移不定的宠儿的脸。
"你没事吧?"
"有人要掐死我。"塞丝说。
"谁?"
塞丝揉着脖子,挣扎着坐起来。"贝比奶奶,我估计。我不过求她揉揉脖子,像她从前那样,起初她揉得好好的,可后来就揉疯了,我猜是。"
"她不可能对你那样,太太。贝比奶奶?不可能。"
"帮我起来。"
"看哪。"宠儿指着塞丝的脖子。
"是什么?你看见什么了?"塞丝问。
"伤。"丹芙道。
"在我脖子上?"
"这儿,"宠儿道,"这儿,还有这儿。"她伸手摸着那些斑点,发现它们的颜色比塞丝黑黑的脖子还黑;她的手指冰凉冰凉的。
"那没用。"丹芙说道,可是宠儿仍然探出身子,用两只手去抚摸塞丝湿乎乎的皮肤。她的皮肤摸起来像羚羊皮,看着像塔夫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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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简介:
《宠儿》是托妮·莫里森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现已经成为当代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小说完成于1987年,1988年即获得美国普利策小说奖。2006年《纽约时报》召集125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及文坛泰斗等选出自己心目中“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宠儿》得票最高,名列第一。
“你的爱太浓了!”——一个不可能重复的故事!!!
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十八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和塞丝、塞丝的女儿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D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甚至纠缠和引诱保罗•D,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摧毁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全书充满苦涩的诗意和紧张的悬念。
豆瓣书评:
来自: Pan小月
要不是大头强烈推荐我读托妮·莫里森的《宠儿》,说这是她近几年来读到过的最好的小说。我想我很有可能会在读了十几页之后就将她放在一边。然而当我以巨大的毅力真正进入到其世界之后,我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样的一部小说了。
向别人推荐《宠儿》(《BELOVED》),最常用也是最没有创意的理由通常是“这是美国25年来最优秀的小说,获得过普利策小说奖,其作者托妮·莫里森获得了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并被称为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小说家。”
然而《宠儿》的意义全然不在于笼罩在她身上的那些光环,而是光环之下的最本初的深情。荣誉对托妮·莫里森和《宠儿》来说,不过是一个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她们的媒介,绝不是哗众取宠的和被故意包装出来的魅力。
阅读宠儿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她和我之前接触过的几乎所有小说都不一样。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她,甚至在阅读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完全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发生了什么,时间地点空间人物都是模糊的。幸运的是,我还是把她读完了,并且因此满心欢喜,坚信自己得到了一份巨大的收获。
阅读《宠儿》已经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在那之后,我又看了其他五六本书。这其中隔了相当长的时间,我却一直没法按预期的那样,为《宠儿》写点什么,这是一件艰难的事。
《宠儿》的故事来源于一个真实的事件,有必要在这里复述一遍:“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孩子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的女儿。”故事的原型正是这样可以重复讲述,用不了一分钟。而托妮·莫里森根据这件事所写的《宠儿》却是无法被复述的。
我们可以将枝蔓删减,最终拼凑出一个别别扭扭的故事梗概:1855年,女黑奴塞丝带着身孕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到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投奔婆婆贝比·萨格斯。奴隶主带人追踪而至,为了不让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辙,塞丝亲手用锯子割断了自己的幼女宠儿的喉咙。从此,宠儿的灵魂一直盘踞在家中,肆意捣乱毁坏着原本已经正常起来了的生活。塞丝的两个儿子因此离家出走,被塞丝怀在肚子里带到这里的女儿丹芙一直性格孤僻,足不出户。而贝比·萨格斯则加速了死亡。“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奴保罗·D走进了塞丝的生活,他赶走了鬼魂,与塞丝同居。不久,宠儿以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了独占母亲塞丝,她以身体引诱保罗·D,最终使他离开了塞丝。宠儿的索取无止无境,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
整部小说最主要的情节就是如此,而之所以说这个情节是“别别扭扭”的,是因为《宠儿》的意义来自情节之外,来自恢宏庞杂的黒奴历史,来自晦涩玄妙的诗歌意境,来自无法被复述的令人颤抖的力量。
《宠儿》的伟大之处也正是在于“无法被复述”。从每一个文字间呕心沥血出来的真实与震撼实在是难以复述。她结构繁复,语言神秘,时间线索错综复杂。托妮·莫里森在《宠儿》的语言表达上是有预谋的,她故意使用了一种极为不简洁,也不简单的方式,将母亲杀死孩子这样血淋淋的场面描述得沉静蜿蜒,仿佛深谷中的溪流波澜不惊,却又是暗藏了最浓烈的情感与思想的。
“你的爱太浓了。”保罗·D说。
“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塞丝这样回答。
这是一个坚强甚至偏执的黑人女性,她的生活被残忍地打破,碎裂,被迫回忆过去。她在愉悦和痛苦间反复徒步行走,她以为她挣脱了什么,实际上她所想要摆脱的一直紧抓她不放。
《宠儿》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刻画人物。尽管如此,哪怕是故事中一闪而过的人——不论白人黑人——都拥有其巨大独特的性格。塞丝看起来正是本书的主人公,其实却也不过是托妮·莫里森想要描写的黒奴中的一个代表,她的生活也不过是黒奴生活的一小点影像。
托妮·莫里森擅长描述黒奴生活,她对黒奴苦难史的了解如此深刻,那几乎成为延续她创作生命的最重要的动力。她将各种故事与事件解构成一行行的诗,一个个的梦境,然后用最安静的笔调风格,最高超的叙事技巧将痛苦公布于众。“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
《宠儿》不是一本能够让你抱着“随便吧”的心态去轻松阅读的书,事实上,在多角度的叙述下,文字的力量是沉重、压抑,甚至变态的。她被改编成电影时,导演运用了各种特技竭力将其拍成一部惊悚片。然而与其说《宠儿》带给读者的是惊悚,单纯的震撼则更为恰当。托妮·莫里森并不想表现恐怖,甚至有些时候,《宠儿》的语言是明亮优美的,像是清风拂过金盏花丛。托妮·莫里森更在意的是从恐怖中剥离出来的寂静与浓厚,正如盘旋在蓝石路124号的悲伤、恶意、冷静与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