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翻译:单击)
到底什么算好的托福作文,还真的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说托福写作重思路,有的人说托福作文重文笔,可以说这真的是一个很trick的问题,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下面我们通过对gre作文与托福作文的比较探讨一下托福写作高分要求,也帮大家积累一些托福作文经验。
但是实际上,这件事情或许应该反过来看,所谓的反过来看,其实应该立足于中国学生的问题,或者说对于中国学生的认识,同时再配合托福考试的高分作文,综合的来看问题。而不是凭借每个人主观的臆断,觉得思路重要或者觉得文笔重要。
当我们来讨论到底什么更重要的时候,其实是有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你到底想考多少分,如果你真的是只想要一个20分上下的分数的话,那么可以说,我们在这里的讨论全都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如果你真的想要一个可以帮你冲过100分的分数的话,我们在这里聊聊彼此的心得或许还是有意义的。
其实我们在讨论托福作文的时候,是有一个很有趣的参照点的,这个参照点就是GRE考试。对于本科生来说,出国留学,必然是要在gre与gmat考试中间选一个的。而且很多的考友都是选择先考GRE考试,然后再考托福考试,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超有趣的现象,就是我们会发现很多考友可以在GRE考试当中拿到4分的成绩,但是在托福考试的作文之中也尽然只有20分。
本来在GRE考试里只有66.66%的正确率,然后再托福考试里也只有66.66%的正确率,按说没什么问题啊。但是如果我们仔细一想的话,就会发现,GRE考试本身就是以考察思想深度而出名的,如果在这个考试里思想深度还好的话,那么这些思路回到托福考试里,岂不是通杀!但是很遗憾,这里的作文分数也尽然只有20分,到这里,其实就该引起了各位考友的疑问,到底为什么回到托福作文里也只有20分呢?难道这2个考试都一样吗?而且更夸张的是,有的考友竟然考了4.5,甚至5分,但是最后的托福作文也还是在20上下,这就更说不通了,因为在已经搞定了GRE的情况下,托福作文绝对应该是小菜一碟啊!
只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评分标准的不同,当然,我们今天只关心托福作文,GRE作文还是交给其他人来解读吧。
换句话说,上面一个很小的例子其实就能告诉我们,托福考试对于基础语言的要求是很类似的,也就是说,本身对我们的要求就是没有语法错误,同时段落清晰,结构明了。但是,这仅仅是最为初级的要求,我们集合可以在国内任何一个留学论坛上都能找到相关的内容,但是十分讽刺的是,我们中国学生作文的平均分,也尽然只有20分上下,换句话说,在每一个人都知道真理的时候,如果我们都做不到的话,那么要么是真理是假话,要么是真理太难了。但是,我们一想就会知道,其实只要我们写过3-5篇文章,那么逻辑就不会太差,但是我们的分数仍然只有20分左右的平均分,那么结果只能有一点,就是我们平时信奉的托福作文,思路之上的这条真理是错误的!没有别的原因。
当然,也许我们会说,也许这是Chinglish的问题,可以说从很浅层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深入研究,我们的结论就不是那么肯定了。因为Chinglish往往被我们理解为语法错误,比如说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亦或者是everythings are just too prefects.不过这句很时髦的中式英语,最被人嘲笑的就是everything后面被加了复数。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把那个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在于后面的too其实用的很不恰当,因为在加纳(戛纳^_^)这个场合之下,我们只要说这里很完美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加一个too,因为too很多时候就表示“过头了,过分了”,有一点批评戛纳过分奢华的意思,但是很显然,两人的地位还没到大佬的级别,没资格这么说。那么,这里的too就会被解读为“哎呀妈呀,原来人家赞比亚的这个加纳这么有钱,这么奢华啊!”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又会显得你很没有见识,这也是不合适的。这里最好写为so prefect, 亦或者是bloody prefect, 前者显得很正式,后者则显得很local,很有黑人范。换句话说,everythings是最为常见的Chinglish。too prefects,则是很隐性的Chinglish,但是在20分上下的作文里很常见。so prefect则是在26分以下的作文里很常见。bloody prefect则是在29分作文里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