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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写作是应用写作(practical writing),非创造性写作(creative writing),即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述能力,而不是文学创作能力。无论是综合写作还是独立写作,托福写作备考的基本目标是把想说的意思用书面英语表达清楚,让阅卷人读懂和明白。
从语言角度来说,有两大标准,即准确性和多样化。能够达到词词准确,又使用到不同的词句来表达相同、相似的意思,从语言角度来说已经符合托福考试的高分要求。
先来说说准确性。譬如这样一个句子:My writing ability increased by reading many books. 拆开来看,每个英文单词对应的中文意思是对的。但存在一个问题,ability和increase是不搭配的。任何一个单词,都不能单纯地说用得好不好。
语言是讲究搭配的,简单常见的词只要搭配合适,放置合适的语境,依然可以锻造完美的句子。这个道理和穿衣混搭是一样的。穿着漂亮不在于单品是如何大牌如何昂贵,而在于款式质地的和谐,以及最后的上身效果。
在这个句子中,increase表示增加的意思,主要表示数量的增加。尽管有时也能表示程度的增进,但这里和ability的搭配是不正确的。一般我们说develop one’s ability,也可以说improve one’s ability. 因此,这句话得修改成My writing ability developed by reading many books. 当然还可以修改得更地道一些。后半句想表达“阅读”,学生一般的习惯是把“读”和“书”全部翻译出来。
注意,托福写作是表达,不是翻译。这么写固然是对的,还不够理想。 我们进一步把句子修改成My writing ability developed by reading much. 从表达效果来讲,已经“达”了,考生想表述的意思和阅卷人读到的意思完全吻合。当然句子可以再继续修改得更加豪华,本文暂不赘述。
关于多样化,举个最普遍的例子:“more and more”这个短语几乎是每个中国学生都使用过的短语。我看到过太多学生的独立写作文章,三四百字的短文里出现了四五次。有学生在开头段便使用了三次。学生重复使用该短语是可以理解的,一个是熟悉,再来字数似乎上去了。其实,稍加思考便知道,如此做法反而在文章开头便向阅卷人暴露了弱处。因此这种不顾语言质量的“凑字数”方法是不可取的。
Twilight之类属于创造性写作,即文学写作,其语境和托福考试需要的议论文有很大差别,即便学到很炫的词句,但恐无用武之地。最后,别忘了一件事情:仿写。只看不写,永远不能将输入语言化成输出语言。尽量仿写整句,保持原句结构,替换内容。
托福写作备考——尤其独立作文—应该是个人化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在语言上打造属于自己的烙印才是上策,并且对将来的留学生活都将带来长远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