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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3年翻译资格笔译考试通知
日期:2013-03-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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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3]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处,市属各大中型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各级别均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中,一级翻译笔译只考《笔译实务》一个科目,二、三级翻译笔译考《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译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考试于5月25、2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或评聘文件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现有159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报名方式

  (一)笔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2013年上半年笔译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规定时间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3月14日9:00-3月25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级翻译和二级翻译免试一科资格审查时间:3月14日-3月2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查地点: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

  联系电话:82568205

  网上缴费时间:3月15日9:00-3月26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

  (二)口译考试报名

  济南市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省外语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531-86180084、86180085,网址:http://www.sdwp.sdnu.edu.cn。

  口译考试相关事宜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9〕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级笔译翻译每人104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40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340元。

  五、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catti.net.cn)”查询。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对于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以及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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