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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3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2-2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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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㈠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纳入考试试点的省市,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翻译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不再进行。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分为口译证书和笔译证书,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水平和优势来选择考口译或是笔译,也可选择两种都考。

  ㈡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七个语种均开设一级翻译考试,分别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日─3月15日。

  三、考试时间


  四、报名条件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专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㈢对报名参加2013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笔)译综合能力》和《口(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㈣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㈤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证明表样式附后)

  ㈥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在办理资格证书时应向当地考试办证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如资格考试报名有相关条件规定的,还应提交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 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㈠ 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带上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外国语学院321室,地址:沙坪坝区沙政街174号,联系电话:65111035、65111656,联系人:张老师。

  ㈡ 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1.提交考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语种、级别、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2.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级翻译证书、翻译专业职务、报考级别、语种、科目等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及填报信息正确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5、86868811。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1日─3月17日)进行网上缴费(口译考试的考生在现场报名处缴纳报名费)。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050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60元;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350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30元;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6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6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86868835。

  7.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七、考场设置

  ㈠笔译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笔译考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㈡口译考试考场由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统一设置,考生按口译考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为满足报考人员复习应考需要,中国外文局考试专家委员会委托外文出版社组织编写和发行了考试教材教辅丛书,报考人员报名时可上外文出版社网址:http://www.flp.com.cn/购买。

  九、其它要求事项

  ㈠目前同声传译只设置英语专业,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专业)证书和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同声传译的,对应专业代码均为英语口译(31.同传一科)。

  ㈡各级别笔译考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采用纸笔作答。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㈢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考生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㈣《日语二、三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考试为填涂答题卡。

  ㈤各语种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录音材料录制一遍。

  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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