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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广西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日期:2014-08-2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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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翻译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广西翻译考试相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对报名参加2014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广西目前只有三所高校符合申请免试: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2014年9月4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9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或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2.提供材料和办理方式。(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需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其他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或致电易宝支付客服4001-500-800查询个人支付状态。

2.缴费时间。

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2014年9月9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4〕146号文件规定,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250元,报考二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140元,报考三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125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4年9月15日-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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