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1年民法学经济法学(民法)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回忆版)
日期:2014-08-31 16:12
(单词翻译:单击)
一、名词解释:
1、意思表示真实
2、公信原则
3、债务承担
4、权利瑕疵担保
5、消极侵权行为
二、简答:
1、民事责任的分类
2、与一般抵押相比,最高额抵押的特征
3、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的区别
4、当受害人所受损失与受益人所得利益不相等时,应怎样认定不当得利的范围?
三、论述:
论物上请求权
四、法条解释:
1、《合同法》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通则》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