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经济法)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回忆版)
日期:2014-04-2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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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简答(共50分)
1、 司法权的特征。(10分)
2、 法实现的意义及其过程。(15分)
3、 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10分)
4、 表见代理的表面要件和特殊要件。(15分)

二、 论述(每题25分,共100分)
1、 从公私法划分理论面临的挑战谈法律体系基本结构的变化。
2、 为什么说法律精神的转换是法制改革的重心和难点。
3、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成立条件及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4、 为什么说民法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诚实信用原则是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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