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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应试方面的智慧可谓登峰造极,许多人在应付诸如TOEFL、GRE考试中所取得的成绩,即便是英语为母语的人也无法望其项背。然而,面对IELTS的口语面试,大多数人难免感觉诚惶诚恐。虽然应试指导铭记在心,备考资料倒背如流,一旦见了蓝眼睛高鼻子的考官就乱了方寸,难免有束手无策之感,最后对雅思口语的总结就是一个字:难!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考生要面对的不再是纸笔,而是要在用耳的同时要动口,考生大都没有这一习惯;更为重要的是,因为IELTS不同于美国普林斯顿的口语考试TSE,雅思考生直接面对考官(face-to-face),而不是记录的机器人(face-to-tape),由于考官必须灵活处理并作出现场判断,以期考生真实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这无疑增加了存在不定因素的压力。由此,畏惧心理成了应试中的第一大障碍。
实际上,尽管背诵与记忆不能保证应试的成功,但如果应对策略得当,仍可取得较为满意的成绩。面对考官的时候虽然有其难度,但正因为面对的是人,这无疑也给了考生一个灵活应付的机会,这就要求考生在做好准备与热身的前提下(be ready and warmed-up),作出灵活机敏的反应(be flexible and sensitive)。IELTS注重的是考生用英语交际的能力,其目的显然在于测试在英语国家学习和生活的能力(to survive and be O.K.),经过笔试之后的口试,不仅涉及到考生的语言能力,还涉及到考生运用英语交际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这必然与交际过程中所运用的交际策略与技巧密切相关。因此,语言能力并非能绝对保障口语应试成功,同时考生也不要因语言难度而一筹莫展,忘记了运用简单的语言(甚至运用表情与体势语)策略性地达到交际的目的。关于这一点,可参考老师的指导及有关资料,再揉进个人的特长和个人风格,面试时处于放松状态(be relaxed),想象自己不是来被考的,而是来作一次小小的交流,这样,过关并非所想象的那样困难。这里虽然不赘述具体的例子,但有一点须牢记在心,即交流在面试中既是最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Communication is the main word in this text),因此,使交流顺利进行10-15分钟(to keep the communication going)才是至上之策。
如何在面试中运用自己有准备的材料,以免陷入被动的境地,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面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考生未能准备的问题,如果考生对有准备的问题和未能准备好问题的回答语言表达(包括语言风格和流利程度)反差较大,考官首先就会对有准备的回答产生怀疑,认为由此判定考生的水平不可靠,往往未等考生说完便打断话题,接着转换到另一个话题上去,或者就考生回答的内容提更多的问题。被打断的次数越多,考试也就变得越被动。因此,考生在应试中对所背材料必须作技术处理,使整个面试过程保持整体一致性,从语言到表情动作,给考官一个自然而无斧凿之痕的印象(be natural)。
此外,考生须对自己的得分抱现实的态度(be realistic about the score you want to get)。考生成绩大都在4-7分的范围内,5分成绩马马虎虎过得去,6分则更好。考生得分目标不可脱离实际而定得过高,否则,任何的勉为其难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利。而且,IELTS成绩不会与奖学金有太大关系,而且英国等国家所提供的奖学金数额也较小,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水平,避重就轻地准备口语面试,达到过关的要求。
最后,考生还应了解以下几点。其一,参加"由IELTS考官授课"辅导班的考生,不要抱在面试时有优势的希望,因为考官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不得口试任何熟悉的考生,二是在上培训课的时候,不得批改学员的模拟试卷,也不能在模拟口语测试时给学员打分,否则考试中心将对考官做出相应的处理。事实上,除了怕招致麻烦之外,考官在正式考试时也会"秉公执法"的。其二,尽量保持各项得分的平衡,避免悬殊太大。如果一个准备移民加拿大的考生的听力成绩只有3分,而口语成绩是7分,如此悬殊的得分是令人怀疑的,该考生就极有可能被要求前往香港面试。其三,考试时,考生要坚决忽视录音机的存在。录音只是为了监督考官评分的公正性,要担心的也只是考官,而不是考生。
总之,影响口语成绩的因素主要包括考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以及应试策略。可以说,口语在短时期内得到明显提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考生的临场心理素质(包括应试心理和与说英语国家的人打交道的经验)和考生的交际策略与技巧成了应考的关键因素。可见,参加口试必须在各个方面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关于口试的4个阶段
IELTS口试实际上只包含4个阶段,最后告别不过是一两句套话,整个考试过程的基本特点是:一般从易到难,话题由浅到深,阶段之间无明显的划分。考试重点在第4阶段,这一阶段也是考官判定得分的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前三个阶段从内容到形式都相对比较简单,且基本可以预见(predictable),而最后阶段相对较难,更能真实地反映考生的最高水平。
第一阶段主要是为了放松与热身,作为面试的序幕,初步展示考生的英文口头表达能力(talking basically and giving simple information)。其特点是试探性的,考官会用不同的方式问同样的内容(different ways asking the same things),绝对不会为难考生。第二阶段则进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交谈开始切入话题(talking in more detail),其特点是要求考生通过描述(describe)、比较(compare)和解释(explain),使谈话更加深入(more personal),提供比第一阶段内容更多的回答(longer answers)。第三阶段考查考生通过提问获取信息的能力(getting information)。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人在这一部分表现得差,要引起充分的重视。
第四阶段是整个面试的高潮部分,要求考生在前三个阶段表现了自己的基本交际能力之后,对自己的口语水平作最大的发挥,以让考官探知考生水平的最高等级。因此,考官会有意识地增加难度(try to stretch you),而且会更加灵活、深入,对问题的回答则要求更加充实、具体(be specific and adequate)。但其难度应在不会阻碍交流继续下去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测试的信度(reliability)和效度(validity)。假如考生表现的现有水平为i,那么考官就会把测试难度确定为i+l。在测试过程中,由于i始终由考官主观判断以及考生表现的不稳定性,因而i是一个变量。
第四阶段的话题一般涉及到未来、将发生的事情以及事物的可能性(talking about the future, what may or could happen, and possibilities)。对考生的要求首先是有话可说,向考官申明"My English is very good, but the problem is that I really have nothing to say"是无济于事的,"无话找话"方可能在测试中有良好的表现,因为"说"(talking)才是最紧要的。对问题的回答没有对与错的区分,错就错在回答说"I don't know"!这一阶段最能表现个人风格,心里有什么感觉就说出来,不可停顿及太久(但停顿一两秒钟进行思考在交谈中正常的),在交谈中运用"导入"和"回避"的策略,即"导入"自己所熟知的内容,回避"心中所无"或"心中所有而口中所难"的内容,学会了遇难则"出"、遇易则"入",也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在第四阶段不存在简单的"Yes"或"No"的回答,肯定的回答之后须有详细的阐述,否定的回答之后要具体解释为什么。
至于最后结束时的告别,一两句话便可干脆收场,千万不要别出心裁,否则弄巧成拙,通常不是评分的部分倒成了丢分之处。例如,有一个考生在结束时想说句合适的话,慌乱之中蹦出一句"Thank you, I really enjoy talking with me"。可想而知,考官在微笑之际便可作出刚才还在犹豫是否给6分的决定,只能给5分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取得满意的分数离不开平常艰苦的努力。在策略性地与考官的配合下(说"周旋"也未尝不可),考生的最高水平必须在短短的15分钟内得到体现--这就是IELTS口语对考生应试能力的基本要求。
关于IELTS考试的语音、词汇和语法问题
首先,没有统一要求的所谓"标准口音",考生没有必要非得去模仿标准的英国英语(the standard Queen's English)不可。实际上,考试允许考生有口音,只要不会影响到对方的理解,什么口音都无妨。顺便说明一点,尽管目前在大陆的考官有相当一部分为英国口音,但在某个考点也许有一个说美语的考官,因此要准备好适应不同的口音。
其次,IELTS口语中使用的词语须自然易懂(natural and understandable)。不要说一般人听不懂的专业术语,不会用英语表达的可以通过解释、举例等方式绕着弯子进行说明,或者干脆放弃不说。许多人把口语不好归罪于词汇量太少,认为"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实际上有几千词就够"炊"的了(简明朗文扁的英文解释以及美国之音特别节目所用词汇都非常有限)。假如把一位未受教育的澳大利亚老太太十天内所说过的话记录下来,其词汇量也许不超过一千!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她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最后,IELTS口语考试中语法并非绝对地重要(important but not the most important)。在这一点上,母语为英语的人(native English speaker)与我们母语为汉语的人看法上有差异。讲英语时,前者关注的是语法错误对理解所产生的影响,信息交流是否受到阻碍;后者则更关心是否违反了英语的语法规则,关心语言形式的完整性。事实上,用词失误比语法失误更能造成考官的理解障碍。因此,对词义的把握比对语法规则的把握更为重要。说话时尽量做到可理解、可接受以及不冒犯人。当然,重复最基本的语法错误也是不能容忍的,譬如"she"说成"he","I am"说"I is"等。我们往往对语法规则了然于心,然而出口便错,这不是说话时忘记了语法规则的问题,而是缺乏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