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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设置“翻译”本科专业
日期:2009-06-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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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翻译”专业(专业代码:050255S,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获得批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复旦大学与河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可自2006年开始招收“翻译”专业本科生。本专业是目前教育部批准的第一个“翻译专业”,本项目获得批准是我国翻译学科专业建设中一项值得庆贺的重要成果,为我们正在积极建设的“翻译学”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翻译作为一门专业,在我国教育部门首次列入专业目录备案并批准招生,其意义非常重大。专业的建设在全国带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翻译学从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中独立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在高校形成完整的培养体系。西方和香港的高校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培养翻译方向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国内由于受教育体制所限,翻译界的学者们从八十年代起就致力于呼吁并推动完整教学体系的努力。今天,这一努力终于成为现实!八十年代初期,一些学校开始在外国语言文学下招收翻译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南京大学等高校开始培养翻译方向的博士生;如今,翻译本科专业又获批准,至此形成了完整的翻译专业教学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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