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民事诉讼法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回忆版)
日期:2014-09-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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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述题(每题20分,共80分)
1.简述一般地域管辖。
2.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3.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其特点。
4.简述必要的共同诉讼制度。

二、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试评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2.论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三、实例分析:(20分)
案情(某法院正在审理中的一个案件):甲诉称乙购买其黄豆欠3000元未付款,但甲未提供证据;乙辩称,购买黄豆属实,当时未出具欠条,但一个月的一个雨天已付清黄豆款3000元,因收购黄豆时未出具欠条,所以付款3000元时也没有向甲索要收条。
要求:请用证据制度的基本原理对甲乙双方的理由加以分析,说明双方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2.简述我国刑事法庭审判的程序
3.简述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
4.简述混合式诉讼模式的主要特征

二、论述题(20分)
试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异同。

民商法部分
1.民法法典化的意义(30分)
2.如何理解法人的独立责任与有限责任?(20分)
3.简述物权法定原则(20分)
4.举例说明商法与民法的适用关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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